导报讯(记者 王迎波)日前,从山东省质监局获悉 ,为严厉打击桶装饮用水非法灌装和加工、使用劣质水桶的违法行为,提升桶装饮用水质量安全水平,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省质监局决定于3月29日至4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全省桶装饮用水桶及桶装饮用水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检查饮用水桶、塑料制品和桶装饮用水三类生产企业。
桶装饮用水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消费品,其质量安全状况直接关乎消费者健康。据介绍,目前,一些非法桶装饮用水灌装和劣质水桶生产加工单位 ,为降低成本,非法牟利,在生产过程中,无视国家关于循环使用的水桶必须用食品级聚碳酸酯(PC)材料生产加工的规定,违法使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或劣质废料生产加工饮用水桶,用于饮用水的反复灌装,给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健康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
据悉,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将全面检查饮用水桶、塑料制品和桶装饮用水三类生产企业。对饮用水桶生产企业,将检查企业生产资质,落实企业是否持续保持获证条件;是否使用违规原料生产加工饮用水桶;是否滥用添加剂生产加工饮用水桶;是否进行过程控制和出厂检验;是否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对塑料制品生产企业,主要检查企业是否存在“无证”生产加工饮用水桶行为。对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要进行全面检查和产品质量抽查。检查企业生产资质,落实企业是否存在“无证”生产,是否持续保持获证条件;检查企业饮用水桶及其来源,落实企业是否存在使用“无证”饮用水桶灌装生产;检查企业过程控制,落实企业是否进行出厂检验把关。对企业产品质量进行抽查,落实企业产品是否合格。四是严厉打击水桶和饮用水加工生产黑窝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全省质监系统还将充分发挥12365质监热线作用,随时接受和受理各界群众的投诉 与举报,对群众举报的违法生产企业或窝点进行快速查处,及时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为确保这次集中行动取得实效,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3月29日召开了全省桶装饮用水桶及桶装饮用水专项整治行动会议,并成立了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全省集中行动的指挥、调度和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