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群众向绿色浙江环境观察中心反映称,发现几个疑似环境污染的问题,但无法确定其污染程度,希望绿色浙江能够协助调研。绿色浙江环境观察员董政赶赴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后向当地生态环境保护部门举报两起污染环境问题,一天内均遭查处。
环境观察员董政与反映人在金华市金东区多湖街道,看见G330(旧)国道海棠东路段一水库附近的场地上堆放着各类废旧塑料,占地面积上千平方米,废品堆体高达几米,场地路面污水横溢、难以行走,在废品收购场内多处堆放着废机油、润滑油桶。
这些废油桶是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废品,属于HW49类别,废物代码900-047-49,场地内还有一些标签上印有“危险”字样的化工桶。
环境观察员发现距离堆放场地100米左右位置有一台用于切割废塑料的切割机和一台用于粉碎废旧塑料的粉碎机,浸洗废塑料的废水呈浑蓝色,流入旁边一个简易的沉淀池。环境观察员判定这是一家收购废旧塑料进行粉碎后卖给制造塑料颗粒的工厂,归属于存在污染环境问题的限制行业。
鉴于该废品收购场所有非法收购和处置危险废弃物的嫌疑,环境观察员向金华市生态环境局进行了举报。在环境观察员和反映人的现场指证下,金华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勒令该废品收购站停工停产。经执法人员询问后了解到,该废品收购场所是无证经营,因此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也对该场所当场作了查处。
环境观察员等人在距离 兰溪市上华街道蒋角塘村约100米的皂石线公路旁看见有两扇铁门紧闭,门上锁着铁锁,围墙圈着的地块。反映人称里面是一个收购废油桶、废化工桶并进行切割的场所。
环境观察员爬上高处往围墙里看,发现里面堆放着大量的油桶、化工桶,但是却没有见到人。环境观察员认为这里干的应是违法行当,立即打电话举报。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执法人员和上华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一起来到现场,确定了管辖区域为兰溪管辖后,联系了场地出租人到场。进入场地内部后,执法人员发现大量废油桶、废油漆桶、废油墨桶、废化工桶等,切割油桶的地方污水遍地,旁边还有已经切割打包成捆的废油桶铁板,有些铁桶里盛装着切割废油桶收集起来的废机油。
经过环保执法人员、公安的调查后,发现这里收购、切割废油桶是没有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是非法经营且情节严重,已经涉嫌环境污染犯罪,公安立即对当事人进行管控。公安兵分两路,一路驱车去寻找不在现场的主要当事人,另一路则把在现场的两位涉事人员带到派出所作调查。
为了查清案件,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兰溪分局领导现场调集人力对堆放在场地上的各种废桶数量进行清点。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侦办中。
第八十条: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许可证。许可证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