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正式施行。我市生态环境部门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新《固废法》专项执法检查,并在海门查处了全省首例违反新《固废法》案。
9月1日,海门生态环境执法局执法人员在一家道具生产企业执法检查时发现,厂区西北角地面上约有100公斤漆渣露天堆放,现场工人正在将漆渣平铺晾干。此外,厂区木工车间内堆放有约150只废油漆桶。执法人员调阅企业环评资料认定,企业产生的漆渣及废油漆桶均属于危险废物。
据了解,新《固废法》扩充完善了原有的法律责任专章,对新增内容设定了相应罚则,同时普遍提高了违法行为的处罚金额,最高可罚500万元,且增加了按日连续处罚、行政拘留、查封扣押等执法措施,加大了对固废管理不合规范的处罚力度,增加了企业的违法成本。
下一步,我市生态环境部门将按照固体废物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的工作要求,严格抓好法律落实,依法开展执法监管,进一步提升企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