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执法人员随即前往现场核查,发现河岸一市政排水口有红色液体排出,河涌部分水体被染成红色,疑似有企业违法排放。
情况核实后,张槎环保执法人员立即在河涌周边进行走访排查,追查溯源。但因为片区地下污水管网复杂,且河涌沿线及周边有大大小小的企业数十家,逐家逐户排查耗时颇长,一旦当事人停止排放,就难以找到源头。
为抢在违法当事人的前面,张槎环保执法人员争分夺秒,马上联系专业人员,逐一打开沿线下水道井盖,利用可视化污水管网勘察仪器,追踪溯源到邻近的村尾村一纸制品加工厂,发现该厂有重大的嫌疑。
了解得知,该厂距离南北二涌约150米,主要从事彩色工艺纸、彩色瓦楞纸、纸罐、纸盒等纸品的加工生产。经过现场仔细勘察,张槎环保执法人员发现该厂一名员工正在清洗贮存红色水性涂料的涂料桶。清洗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流入直径约为10cm的下水口,下水口连接着地下长约12米的暗管,最终流入南北二涌。
执法人员当即采集水样封存,并送往佛山市禅城区环境监测站进行检测,同时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该行为,并用水泥将排水暗管口封堵。最后,经监测站检测,该红色废水显示色度和化学需氧量数值超过广东省地方标准。
据介绍,该厂私设暗管偷排水污染物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属于私设暗管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张槎街道环保部门已对该企业立案查处并处22.5万元罚款,目前当事人已移交给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
为助力张槎街道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张槎街道环保部门正加强辖区企业服务,坚持依法治污,对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和个人绝不姑息,对危害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绝不给侥幸之人有可乘之机。
✘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违者将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