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康盛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蓬江分局对江门市康盛科技有限公司五金厨具加工项目(一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拟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江门市康盛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龙眠村顺景七路16号4幢自编2号,主要从事五金厨具加工项目。项目一期工程投资200万元,年产五金不粘厨具30万只,项目(一期)包含主要生产设备有烘干线套、包装线一条。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单位委托江门市泰邦环保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编制《江门市康盛科技有限公司五金厨具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得到江门市环境保护局(江环审〔2016〕203号)批复。
(1)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应按指定地点堆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并进行安全卫生处置。对垃圾堆放点应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以免散发恶臭,滋生蚊蝇,影响综合楼周围环境。若随意弃置,会影响市容卫生,造成环境污染。
(2)一般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料交由回收部门进行回收利用;废涂料桶交由供应商回收利用。
(3) 危险废物: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漆渣属于危险废物,不可随意排放、放置和转移,应集中收集后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签订危废处理协议。另外,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 -2001)的要求设置,即要使用专用储存设施,并将危险废物装入专用容器中,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等盛装,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和胶带必须贴符合《危险废物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附录A所示的标签等,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项目已落实《江门市康盛科技有限公司五金厨具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江门市环境保护局(江环审〔2016〕203号)批复提出的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和要求。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在网站上公示7天(3月18日至3月24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群众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