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我国对外经济合作的重要市场主体,国有企业是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主力军,为推动共建“一带一路”从理念转化为行动、从愿景转变为现实发挥了重要作用。10年来,共建“一带一路”促进了经济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和市场深度融合,成为深受欢迎的国际公品和国际合作平台,也成为我国国有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平台。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提高国有企业国际合作水平、国际竞争力和国际形象,是加快推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和有效路径。
面对日益复杂的国际环境,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是国有企业开展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现实途径,也是国有企业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使命担当。共建“一带一路”旨在推动共建国家开展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区域合作。多数参与共建“一带一路”的国家正处于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的进程中,在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生产制造等方面均有强劲的需求。同时,我国拥有门类齐全、独立完整的现代工业体系,生产制造能力和产业链供应链水平与共建国家之间存在较强的互补性。作为国民经济重要支柱,国有企业在关系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据支配地位,特别是在资源能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装备制造等领域有着较强实力,具有参与“一带一路”分工协作和协同发展的巨大潜力。
“一带一路”建设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开放合作平台,有助于国有企业开拓国外市场、提高国际合作水平。一方面,随着共建“一带一路”合作范围的不断拓展,已经有150多个国家、30多个国际组织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共建“一带一路”合作展现出广阔市场前景。面对共建国家在经济发展中的现实需求,国有企业可以通过发挥自身产品优势及时满足市场需求、扩展市场空间,通过发挥自身技术优势引领市场发展。另一方面,共建“一带一路”也展现出宽广的市场合作前景。10年来,我国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涉及的基础设施建设、国际产能合作、贸易与投资等诸多领域。目前,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正向更深、更广领域探索,从基础设施“硬联通”到规则标准“软联通”,从产能合作向产业转移、技术合作演进,从货物贸易向服务外包、电子商务等领域发展。同时,合作方式更加多样,合作机制化不断完善。通过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国有企业可以在发挥自身优势的同时,积累更多在项目投标、融资投资、工程建设、经营管理、风险管控等多个方面的经验,加强与东道国的合作和第三方市场合作,提升自身参与国际合作的能力和水平。
“一带一路”建设为我国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挑战:从外部因素看,这些挑战来自世界经济衰退、地缘冲突和以单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为代表的逆经济全球化,也来自东道国的稳定性、政策连续性、法律完备性等;从内部因素看,这些挑战则来自国有企业是否拥有卓越的产品、卓著的品牌、领先的创新能力和现代化的治理水平等。面对风险与挑战,国有企业需要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中统筹发展与安全,提升企业在复杂市场竞争中的适应能力,培育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核心竞争力。
国有企业需要增强风险意识、积累风险管控经验,化解“一带一路”建设中可能出现的战略风险、市场风险、财务风险、运营风险等。国有企业要做好东道国市场规则研究。目前,我国与共建国家在市场准入、竞争政策、货物贸易便利化、电子商务合作、环境保护、劳工权益等规则和标准方面基本相符,但在投资、知识产权、政府采购、国有企业等条款方面还存在一定差异,需要国有企业兼顾国际经济准则和东道国法律法规,合规建设、依法经营,保护自身的合法利益,获取公平的竞争地位。
国有企业需要对标世界一流企业,充分发挥自身在资产规模等方面的优势,努力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运营效率,加强品牌建设、国际化建设和现代化管理能力建设。特别是在创新能力方面,要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科技创新主体作用,充分利用国有企业的集成创新和组织平台优势,集中力量攻关关键核心技术,推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同时,通过科技创新提高企业竞争力和产业竞争力,提升我国在全球产业链的话语权、对全球价值链的掌控力、对国际规制和标准的塑造力,通过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带动中国产品、技术、标准和服务走向世界,通过打造国有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新优势,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创新动力。
10年来,我国国有企业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积极布局、广泛参与,为我国和共建国家创造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在经济效益方面,通过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相关国家基础设施落后的面貌、促进了国家间互联互通,畅通了区域间商品资源要素流动,提升了国家之间的经贸往来水平,通过国际产能合作有效带动共建国家加快产业转型和发展,推动产业布局优化和经济多元化发展。国有企业在努力实现自身高质量发展的同时,通过发挥产业链供应链的牵引作用,带领国内民营企业组团走出去,实现了“国民共进”。
我国国有企业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对社会效益也给予了高度重视。国有企业通过在东道国的公租房建设、饮用水供应、环境保护等项目建设,在带动就业、改善民生和可持续发展方面产生良好社会影响。目前,部分共建国家经济发展相对落后,民众生活水平较低,社会民生领域、生态环境领域的问题比较突出,需要我国国有企业平衡好企业发展与履行社会责任的关系,尽可能地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量力而为地将当地员工待遇、生产安全、社区融入、社会捐赠、物种多样性等内容纳入社会责任的考量之中,通过扩大社会效益赢得国有企业在东道国发展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除了承担社会责任获得良好社会影响之外,国有企业在共建国家的生产经营行为本身塑造了中国企业的良好国际形象。国有企业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可以通过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品质,提升企业品牌在东道国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通过遵纪守法、规范经营,赢得东道国社会各界的尊重;通过提高员工的本土化率,更好地融入当地社会;通过规范信息披露、提高透明度,加强与东道国政府的沟通、与当地企业的合作;通过尊重当地文化习俗,增进当地居民的认同。在践行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为核心的丝路精神的同时,与共建国家分享中国发展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