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女士7月初准备装修新居,装修队进场前,她到物业公司缴纳装修垃圾清运费,“本以为2000多元就够了,物业公司却开出了4000元的价格。这到底是按什么标准来收的?”
从居民家到居民区垃圾投放点,是装修垃圾清运处置的第一环节,不少居民感到,装修垃圾清运费不够透明,各小区收费不统一。其中有什么原因?市代表、上海城投集团特聘研究员赵爱华为此调研数十个小区,提出“进一步规范物业公司在居住区装修垃圾收运服务中收费”的建议。日前,这份建议得到“解决采纳”的答复。
家住闵行古美街道的张先生准备翻修一下老屋,装修前向物业公司咨询缴费事宜,物业公司让他一次性缴纳5000多元的垃圾清运费。“物业公司告诉我,这笔费用是按照房屋面积来收取的,一平方米要收30元。”张先生上网查了一下,他所在社区的收运企业5吨车480元,8吨车收费950元,物业公司开的这个价格超出了他的预估。因为装修公司即将进场,张先生最后只能无奈缴费。
据上海市民服务热线统计,对于装修垃圾的投诉,超过25%聚焦在价格上。“装修垃圾收运费成了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一大痛点。”赵爱华说,目前,居住区装修垃圾收运的收费方式通常有三种:一是通过物业公司代收,二是由业主直接委托收运企业并付费,三是委托装修公司联系收运企业并付费。调查结果显示,通过物业代收占比最高,也最为普遍。
赵爱华代表工作小组调研了数十个居民区后发现,实行物业代收模式的小区,装修垃圾费缴付程序一般为:由居民或居民委托的装修公司支付装修垃圾清运的全部费用,由小区物业公司代收,再由物业公司向收运企业缴清转运费用。
“在这种模式下,居民支付的费用主要由物业公司承担的‘小区短驳’,以及作业服务企业承担的‘收运至中转站或指定卸点’两部分组成。”赵爱华分析说,作业服务企业收费标准按照属地的“双公示”,相对明确,小区短驳费的收取却不统一,有按居民装修次数、面积计的,有按收集频次、重量计的,还有按驳运距离、住宅类型计的等等,全市参差不齐,怎么收、收多少、具体包括哪些名目等,基本由所在的物业公司来定。
秦女士家住杨浦,父母住在宝山,“我们小区的物业公司按房屋面积来计算装修垃圾清运费,爸妈的小区则按垃圾重量来计算。差不多大的房子,装修垃圾费要差1000元!”
“由于不同行政区、不同街镇的居住区之间‘双公示’的装修垃圾收运价格不尽相同,再加上各物业公司的不同核价方法,所以市民感觉居住区装修垃圾收费不透明、价格信息不对称、收费标准不统一。”在赵爱华看来,装修垃圾收运管理涉及多个部门,目前相关部门间的协同联动还没有真正形成,很容易导致“谁都想管,但谁也不细管或谁也管不了”。
物业公司和居民的结算是看房屋面积(平方米),物业公司和收运企业的结算则是按照车吨位数来算,“两个计算单位不统一,收费标准就会有出入。”赵爱华说。
记者采访时发现,大多数居民区按照房屋面积收取垃圾清运费,一般是按照25元—35元/平方米的标准。而在实际装修中,相同面积的房屋装修,有的可能装3车垃圾,有的要装4车,这也就给物业公司提供了模糊定价的空间。有的小区最终会根据业主实际使用的车辆数量多退少补,有的小区则把这部分算在“短驳费”中,通常也是模糊定价。
“因为不同的结算方法,让市民感到信息不对称、价格不透明,觉得里面有猫腻。”赵爱华调研后发现,大多数小区采用的是“预约交付”模式,居民交费之后,通常也不会关注装修垃圾的去向,不少居民就是把装修垃圾往小区指定的地方一扔了事。
据代表工作小组调查,在居民投放的垃圾中,有10%左右的废塑、废纸等与装修垃圾混投混运,废灯管、油漆桶、涂料桶等危险废物以及带有汤水的快餐盒、饮料罐瓶、厨余垃圾等混同装修垃圾一扎了之、一捆了之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针对价格痛点,一些小区采用智能型回收箱来“解题”。在北新泾街道元丰居民区,记者看到一个被称为“绿房子”的可移动绿色智能设备,专门用来承装居民投放的装修垃圾,垃圾装满后可由收运车拖走。“绿房子”设有统一的标准容器,这个容器的收费标准有明码标价。居民往“绿房子”里投了多少垃圾、收多少钱,均一目了然,居民扫码就能完成线上缴费。
这种专用回收箱的模式,不仅使装修垃圾不落地,也让收运价格公开透明。而上海各居住区装修垃圾采取属地管理,目前这种模式仅在长宁、徐汇等一些居民区试点应用。
赵爱华认为,一方面,要跟踪、评估各区不同类型智能装修垃圾回收箱实际使用成效,研发和推广先进适用的装修垃圾收运技术及装备,通过技术创新来破解“收费”难题。另一方面,在目前推行的“物业代收费”模式下,应进一步明确收费明细和标准,物业公司应严格落实“居住区装修垃圾收运单位、收运价格”上墙“双公示”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居住区落实“双公示”要求的监督抽查,指导、监督物业公司在居民装修垃圾收运服务中的收费标准和收费行为。
对装修垃圾的投放和收运,政府部门有何权威说法?记者了解到,根据相关规定,市房管局会同市绿化市容局分别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和装修垃圾收运企业规范各自的服务收费行为。
对“装修垃圾清运费”这一块,市绿化市容局、市房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本市装修垃圾、大件垃圾投放和收运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装修垃圾清运费由收运企业按实际投放量,与业主、使用人分别计价收费。若收运企业委托物业代收装修垃圾清运费的,收运企业应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并签订委托协议。
对短驳、保洁等相关收费,根据市政府规章《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装修垃圾短驳和保洁由装修人自行负责,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相关收费标准、服务内容等由双方在自愿协商签订的《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中予以约定。
市房管局表示,2024年已印发相关通知,明确物业公司提供装修垃圾短驳服务的,应当公示服务收费标准。同时,在装修人与物业公司签订的《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中增加相关收费内容,引导业主自行选择是否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短驳装修垃圾、约定收费标准;同时,将物业代收运企业收费方式转变为由装修人直接交付收运企业,或者自愿委托物业代为交费的方式,进一步理顺装修垃圾清运费支付方式。
市房管局还表示,将加强收费信息公开,推进收运企业公示装修垃圾收运信息。据悉,为推动居住区装修垃圾清运费明码标价,装修垃圾收运单位和价格“双公示”已纳入2023年“美丽家园”建设考评指标,全市装修垃圾信息“双公示”率达95%。
“装修垃圾的投放收运,一头连着市民,一头连着资源化利用。”赵爱华认为,政府部门不仅要加强对物业规范化收费和服务的指导,也要对物业公司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合规性实施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规案例严肃处理、举一反三,使居民对装修垃圾费付得心甘情愿,付得明明白白。”
如何加强物业收费监督检查?市房管局表示,结合物业行业“五查”制度,持续组织各级房管部门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公示短驳等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情况。下一步,将会同市绿化市容局、市发改委等部门进一步规范装修垃圾收运相关收费行为。持续加强相关政策宣传,加强“双公示”现场抽查,夯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清运企业积极维护、及时更新其负责收运装修垃圾的居住区的“双公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