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和可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纸类、塑料、玻璃制品、金属、织物、电子产品等。
(1)应尽量保持清洁干燥,避免污染;废纸及废包装物应折好、压平、捆牢,回收投放时应避免受到污染。
(3)废玻璃容器应进行清除残留物再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并应防止破损;碎玻璃应先用厚纸包裹好,再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
有害垃圾,指纳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家庭源危险废物,属于有害物质、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生活垃圾,包括:对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灯管、家用化学品和医药用品等。
厨余垃圾,指以有机质为主要成分,具有易腐烂发酵发臭等特点的生活垃圾,包括:家庭产生的家庭厨余垃圾和餐饮服务、机团单位食堂、集贸市场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也包括家庭产生的小型树枝、花草、落叶等。
相关企业和公共机构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
(2)厨余垃圾应滤干液体后除袋投放至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并将所盛装厨余垃圾的包装袋(如塑料袋)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混杂、受污染、难分类的塑料类、玻璃类、纸类、木类、金属类、贝壳类、渣土类(无机惰性垃圾)、不可回收的布类等生活垃圾【含烟头、蠔(贝)壳、煤渣、建筑垃圾、砖瓦陶瓷、渣土、玷污的卫生纸和餐巾纸、受污染织物、废弃的一次性低汞或无汞电池、动物粪便等】